(招标编号:1009-2541HOLLY95F)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市中心医院智慧随访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90万元招标人为南京市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南京市中心医院智慧随访系统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市中心医院智慧随访系统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市中心医院智慧随访系统采购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含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 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 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中任一月份的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拒绝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其它:
(1)法定代表人参与的,应具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人参与 的,应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提交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一月被授权人社保证明;(3)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进行3C强制认证的,投标人须提供3C证书,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 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6-3009:00到2025-07-0717:00
获取方式:时间:自2025年6月30日起至2025年7月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选择项目填写正确的信息;3、须上传以下材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具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 盖公章;4、支付标书费:500元/份以上资料经后台审核通过后发送招标文件,未按要求 获取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的,后果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7-2114:3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07-2114:30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机: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