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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第一二四中学师生餐饮服务招标公告

沈阳市 公开招标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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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第一二四中学师生餐饮服务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沈阳华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12-26
项目概况

沈阳市第一二四中学师生餐饮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2-00230
项目名称:沈阳市第一二四中学师生餐饮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797618
最高限价(元):9797618
采购需求:查看

沈阳市第一二四中学师生餐饮服务项目供餐地址为沈阳市和平区南十马路73号(主校区)和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94号(高三校区),全校现有教职工170人,学生2143人。现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一家专业餐饮服务企业为学校提供校外供餐服务(为教职工提供早、午餐,为学生提供午、晚餐)。中标单位须在市场监管部门、教育部门及学校的监督和管理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优质、周到的服务,安全、营养的餐品满足学校师生的用餐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服务类项目。 (2)中小企业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本项目为服务采购,要求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3)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餐饮业”。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主体业态包含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26日17时00分至2026年01月0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1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 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递交至沈阳华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金谷平台大厦18号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供应商应在网上按政策要求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线上报名、并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报价、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现场递交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介质形式如:U盘、移动硬盘等)(以下简称“备份文件”)。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 4.电子投标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华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金谷平台大厦18号门)。 5.供应商应自行携带开标所需的CA证书、电脑等电子设备,同时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以保证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未携带电脑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6.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 7.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注: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第一二四中学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十马路73号
联系方式:024-233935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华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金谷平台大厦 18 号门
联系方式:13066659727
邮箱地址:shenyangsjbj@163.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皇姑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华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758101880003550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宇
电  话:1306665972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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