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县西昌乡强根卡村欧拉卡自然村生命防护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1407003401014467002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索县西昌乡强根卡村欧拉卡自然村生命防护项目EPC总承包由西藏索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索县西昌乡强根卡村欧拉卡自然村生命防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发改(2025)133号 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索县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索县西昌乡强根卡村欧拉卡自然村生命防护项目EPC总承包
2.2 项目编号:S1407003401014467002
2.3 建设地点: 那曲市索县
2.4 建设规模:该工程新建防洪堤230.04m,防洪标准按10年一遇洪水堤防级别为5级,主要及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
2.5 招标范围:EPC工程总承包,包括工程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配合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6 计划工期:项目建设期限11个月。
2.7 工程质量要求
:2.7.1 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7.2 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7.3 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如下:设计资质要求: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水利工程施工(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企业信息完整度应达到85%及以上,提供网络截图。
3.3 拟派本项目配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工程师(须为设计单位在职人员);拟派本项目配备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至少提供1个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业绩、至少提供1个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的专业划分,由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相关业绩)
3.5 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2024年财务报表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3.6 除依法限制市场行为的企业外,行政处罚记录不影响参与本项目投标。
3.7 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提供"全国水利市场监督平台、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的凭证截图。
3.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只接受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投标人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设计施工一体化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 2 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9 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区外企业(所有联合体成员)须完成在藏备案。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至少需具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
4.投标报名
4.1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 2025年09月23日至 2025 年09月30日,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关注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5年09月23日至2025年09月30日,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6%E3%80%81%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7%9A%84%E9%80%92%E4%BA%A4%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5%BA%94%E4%B8%BA%E5%8A%A0%E5%AF%86%E7%9A%84%E3%80%81%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5%8F%AF%E8%AF%86%E5%88%AB%E6%A0%BC%E5%BC%8F%E7%9A%84%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9%80%92%E4%BA%A4%E7%9A%84%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F%BC%88%E6%8A%95%E6%A0%87%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F%BC%8C%E4%B8%8B%E5%90%8C%EF%BC%89%E4%B8%BA : 2025年 10月13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媒介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p%3E8%E3%80%81%E5%85%B6%E4%BB%96%E4%BA%8B%E9%A1%B9%3C/p%3E%3Cp%3E8.1%E6%8A%95%E6%A0%87%E4%BC%81%E4%B8%9A%E5%9C%A8%E6%8A%95%E6%A0%87%E6%97%B6%E9%9C%80%E8%A6%81%E4%B8%8A%E4%BC%A0%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8%87%B3%E7%B3%BB%E7%BB%9F%E4%B8%AD%E3%80%81%E5%B9%B6%E5%9C%A8%E5%BC%80%E6%A0%87%E4%BC%9A%E8%AE%AE%E7%8E%B0%E5%9C%BA%E7%94%A8%E4%BC%81%E4%B8%9A%E5%88%B6%E4%BD%9C%E7%94%B5%E5%AD%90%E6%A0%87%E4%B9%A6%E7%9A%84CA%E9%94%81%EF%BC%8C%E8%A7%A3%E5%AF%86%E4%B8%8A%E4%BC%A0%E7%9A%84%E7%94%B5%E5%AD%90%E6%A0%87%E4%B9%A6%EF%BC%8C%E5%A6%82%E6%9E%9C%E5%87%BA%E7%8E%B0%E5%9C%A8%E5%BC%80%E6%A0%87%E7%8E%B0%E5%9C%BA%E6%97%A0%E6%B3%95%E8%A7%A3%E5%AF%86%E6%88%96%E8%B6%85%E8%BF%87%E8%A7%84%E5%AE%9A%E6%97%B6%E9%97%B4%EF%BC%88%E5%8F%91%E8%B5%B7%E8%A7%A3%E5%AF%86%E5%90%8E30%E5%88%86%E9%92%9F%E5%86%85%EF%BC%89%E6%9C%AA%E8%A7%A3%E5%AF%86%E7%9A%84%E6%83%85%E5%86%B5%E5%B0%86%E8%A7%86%E4%B8%BA%E6%97%A0%E6%95%88%E6%8A%95%E6%A0%87%E3%80%82%E8%AF%B7%E6%8A%95%E6%A0%87%E4%BA%BA%E5%B0%86%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4%B8%AD%E9%9C%80%E8%A6%81%E7%AD%BE%E5%AD%97%E7%9A%84%E9%A1%B5%E9%9D%A2%E6%89%93%E5%8D%B0%E5%87%BA%E6%9D%A5%E7%AD%BE%E5%AD%97%EF%BC%8C%E5%B9%B6%E5%88%B6%E4%BD%9C%E6%88%90%E7%94%B5%E5%AD%90%E6%96%87%E4%BB%B6%E4%B8%8A%E4%BC%A0%E8%87%B3%E7%94%B5%E5%AD%90%E6%8B%9B%E6%8A%95%E6%A0%87%E7%B3%BB%E7%BB%9F%E4%B8%AD%EF%BC%8C%E5%90%A6%E5%88%99%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5%B0%86%E8%A2%AB%E5%90%A6%E5%86%B3%E3%80%82
8.2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
8.3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8.4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建市函[2021]4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或保单的方式提交。
8.5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全程参与开标会议,投标人无需携带任何原件参加开标会,但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并对该解释负责。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索县人民政府
地 址:索县人民政府院内
联 系 人:索朗加措
电 话:1898996604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立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拉萨市北京大道10号4栋809
联 系 人:李凯
电 话:186891006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