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525]JP[TP]2025003-1
二、项目名称:永春县公安局档案数字化建设服务(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福州蓝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福州市晋安区官前路30号福兴茶会西区9#楼105单元 | 516,384.11元 | 永春县公安局档案数字化建设服务(总价):516384.11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永春县公安局档案数字化建设服务):
服务类(福州蓝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1 | 其他服务 | 档案数字化建设 | 数字化加工 | 对县局档案室库藏传统载体档案进行数字化扫描,具体内容包括文书档案、专业档案、会计档案、照片等 | 数字化加工后数据能同时与福建公安档案信息系统顺畅衔接,确保数字化成果可正常管理、检索和利用 | 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全部完工。(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数字化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双方可协商延后交付时间,最终项目交付时间由采购人决定) | 页 | 遵循的业务标准1、《档案与文件收集利用条例》 ;2、《档案装裱技术规范》(DA/T25-2000);3、《档案著录规则》 (DA/ T18-2022);4、《文书档案目录数据交换格式与著录细则》(DB35/T161-2002)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DA/T 31-2005)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6、《档案数字化操作规程纸质档案》(DB35/T 1856-2019)7、《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 18894—2016)8、《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2015)9、《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 31-2017)10、《福建省公安机关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工作规范(试行)》;管理性标准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3、《档案馆工作通则》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5、《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档办发[2014]7号)6、《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 68)7、《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保发[1998]1号) | 403,994.91 |
| 1-1-2 | 其他服务 | 档案数字化建设 | 档案著录 | 对县局档案室库藏传统载体档案进行数字化扫描,具体内容包括文书档案、专业档案、会计档案、照片等 | 数字化加工后数据能同时与福建公安档案信息系统顺畅衔接,确保数字化成果可正常管理、检索和利用 | 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全部完工。(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数字化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双方可协商延后交付时间,最终项目交付时间由采购人决定) | 条 | 遵循的业务标准1、《档案与文件收集利用条例》 ;2、《档案装裱技术规范》(DA/T25-2000);3、《档案著录规则》 (DA/ T18-2022);4、《文书档案目录数据交换格式与著录细则》(DB35/T161-2002)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DA/T 31-2005)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6、《档案数字化操作规程纸质档案》(DB35/T 1856-2019)7、《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 18894—2016)8、《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2015)9、《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 31-2017)10、《福建省公安机关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工作规范(试行)》;管理性标准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3、《档案馆工作通则》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5、《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档办发[2014]7号)6、《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 68)7、《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保发[1998]1号) | 77,389.20 |
| 1-1-3 | 其他服务 | 档案数字化建设 | 裱糊 | 对县局档案室库藏传统载体档案进行数字化扫描,具体内容包括文书档案、专业档案、会计档案、照片等 | 数字化加工后数据能同时与福建公安档案信息系统顺畅衔接,确保数字化成果可正常管理、检索和利用 | 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全部完工。(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数字化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双方可协商延后交付时间,最终项目交付时间由采购人决定) | 页 | 遵循的业务标准1、《档案与文件收集利用条例》 ;2、《档案装裱技术规范》(DA/T25-2000);3、《档案著录规则》 (DA/ T18-2022);4、《文书档案目录数据交换格式与著录细则》(DB35/T161-2002)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DA/T 31-2005)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6、《档案数字化操作规程纸质档案》(DB35/T 1856-2019)7、《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 18894—2016)8、《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2015)9、《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 31-2017)10、《福建省公安机关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工作规范(试行)》;管理性标准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3、《档案馆工作通则》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5、《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档办发[2014]7号)6、《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 68)7、《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保发[1998]1号) | 35,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吴贵龙 |
| 评审专家: | 叶海燕 、 韩毅媚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据下列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不足人民币伍仟元(¥5000.00)的,按人民币伍仟元(¥5000.00)收取,中标金额(万元):100以下收取比例:1.5%。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永春县支行,银行账号:13570101040013126。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永春县公安局档案数字化建设服务:0.774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永春县公安局
地址:永春县通州大道959号
联系方式:0595-23895116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桃城镇湖滨路379号
联系方式:0595-27196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楚滨
电话:0595-27196988
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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