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州市镇圩提升改造建设项目-深镇镇镇圩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三线整治项目总承包)”的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高州市镇圩提升改造建设项目-深镇镇镇圩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三线整治项目总承包)项目”进场编号:2025258于2025年12月08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茂名市)发布招标公告,现就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进行以下更正,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
一、招标公告相关内容更正情况:
序号 | 招标公告位置 | 内容 | 修改前 | 更正后 |
1 | 招标公告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有效。 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①③或同时具备②③项: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乙级(或以上); ③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或以上)施工资质;且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还应遵守如下规定: 联合体成员不多于4家,牵头人必须是本项目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时,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4.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或以上)建筑师。(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负责设计成员提供)。 5.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①和②:①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通信与广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成员提供),具备有效的住建或通管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②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或通信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目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在本招标项目中,项目经理是指项目负责人,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时间界定为:该项目经理已存在担任其它项目中标结果公告的中标人项目经理至工程竣工验收的期限或在各省份的“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中被锁定的项目经理。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或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不接受其投标。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有效。 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①③或同时具备②③项: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或以上)施工资质;且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还应遵守如下规定: 联合体成员不多于2家,牵头人必须是本项目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时,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4.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类二级或以上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以上)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负责设计成员提供)。 5.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①和②:①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通信与广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成员提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②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或通信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目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在本招标项目中,项目经理是指项目负责人,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时间界定为:该项目经理已存在担任其它项目中标结果公告的中标人项目经理至工程竣工验收的期限或在各省份的“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中被锁定的项目经理。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或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不接受其投标。 |
二、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更正情况:
序号 | 招标文件位置 | 内容 | 修改前 | 更正后 |
1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有效。 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①③或同时具备②③项: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乙级(或以上); ③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或以上)施工资质;且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还应遵守如下规定: 联合体成员不多于4家,牵头人必须是本项目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时,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4.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或以上)建筑师。(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负责设计成员提供)。 5.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①和②:①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通信与广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成员提供),具备有效的住建或通管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②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或通信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目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在本招标项目中,项目经理是指项目负责人,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时间界定为:该项目经理已存在担任其它项目中标结果公告的中标人项目经理至工程竣工验收的期限或在各省份的“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中被锁定的项目经理。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或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不接受其投标。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有效。 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①③或同时具备②③项: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或以上)施工资质;且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还应遵守如下规定: 联合体成员不多于2家,牵头人必须是本项目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时,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4.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类二级或以上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以上)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负责设计成员提供)。 5.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①和②:①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通信与广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成员提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②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或通信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目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在本招标项目中,项目经理是指项目负责人,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时间界定为:该项目经理已存在担任其它项目中标结果公告的中标人项目经理至工程竣工验收的期限或在各省份的“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中被锁定的项目经理。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或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不接受其投标。 |
2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①③或同时具备②③项: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乙级(或以上); ③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或以上)施工资质;且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①③或同时具备②③项: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或以上)施工资质;且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
3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配备资格最低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 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①和②:①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通信与广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成员提供),具备有效的住建或通管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②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或通信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目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在本招标项目中,项目经理是指项目负责人,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时间界定为:该项目经理已存在担任其它项目中标结果公告的中标人项目经理至工程竣工验收的期限或在各省份的“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中被锁定的项目经理。 | 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 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①和②:①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通信与广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成员提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②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或通信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目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在本招标项目中,项目经理是指项目负责人,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时间界定为:该项目经理已存在担任其它项目中标结果公告的中标人项目经理至工程竣工验收的期限或在各省份的“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中被锁定的项目经理。 |
4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配备资格最低要求) 项目设计负责人 | 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或以上)建筑师。(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负责设计成员提供)。 | 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类二级或以上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以上)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负责设计成员提供)。 |
5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配备资格最低要求) 项目施工负责人 | 拟委任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通信与广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如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条件符合,可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 | 拟委任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如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条件符合,可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 |
6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配备资格最低要求) 安全负责人 | 拟委任的安全负责人须取得住建或通管局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且在有效期内。 | 拟委任的安全负责人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且在有效期内。 |
7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配备资格最低要求) 质量负责人 | 拟委任的质量负责人须取得市政或土建或通信质量员岗位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 拟委任的质量负责人须取得岗位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更正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本更正公告编制投标文件。
高州市深镇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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