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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高采购透明度,方便供应商提前了解市场信息,郑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依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于2026年3月17日提前公开了一项重要的基础设施养护项目采购意向。此举标志着郑州市在提升公路桥梁安全运行水平方面迈出了前瞻性一步。
核心采购信息一览
项目名称:郑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郑州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桥梁重点病害集中处置项目
采购单位:郑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预算金额:495.00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2026年4月
采购需求概况:对郑州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上存在突发病害、已影响行车安全的46座桥梁的桥面系病害进行集中处置。
意向公开依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豫财购〔2020〕8号)
意向公开日期:2026年03月17日
项目背景与意义
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是区域交通的“主动脉”,其桥梁设施的安全畅通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经济社会运行效率。本次采购意向的公开,是针对在日常检测或巡查中发现的、具有突发性和较高安全风险的桥梁病害,计划进行的一次专项、集中的维修处置。通过对46座病害桥梁的桥面系进行集中整治,旨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提升桥梁技术状况,保障路网的安全畅通和耐久性。
采购意向公开的作用
提升采购计划性
提前近一个月公开采购意向,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的具体体现。这有助于采购单位更科学、更精细地规划全年采购活动。
便利供应商准备
对于潜在的供应商(如具备相应资质的公路养护、桥梁维修工程企业)而言,能够尽早获取项目信息,有更充分的时间进行市场调研、技术方案筹备、资源整合等投标准备工作,从而有可能提供更优质、更具竞争力的产品与服务方案。
促进公平竞争
采购意向的透明化,使得更多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能在同一起跑线上获取信息,减少了信息不对称,有利于营造更加公平、开放、有序的政府采购竞争环境。
重要提示
根据公告说明,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郑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项目的具体需求细节、资格要求、评分办法、开标及截标日期等,均需以后续正式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请各有关供应商密切关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郑州市相关官方采购平台发布的正式公告,以便及时参与。
此次采购意向的发布,展现了郑州市对国省干线公路基础设施安全养护工作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政府采购管理向着更规范、更透明、更高效的方向持续发展。相关领域的优秀企业可提前关注,积极准备,为提升郑州市公路桥梁安全水平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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